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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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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

    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,规范员工统一着装,特制定本制度:

    一、工作服管理规定
    1、关于工作服的配给,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,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,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,统一采购,再统一发放,并做好发放记录。
    2、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,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。
    3、自觉爱护工作服,按发放之日起算,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,则自费赔偿补做。
    4、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,将以罚款处之,并自费赔偿补做。
    5、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、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,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,予以补发,费用自行承担。

    二、着装及仪表要求
    1、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: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。
    2、除总助、副总及以上级别外,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;注意仪容仪表,穿着整洁、得体、大方。
    3、着工作服时,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、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;鞋应保持清洁。

    三、折旧办法
    离职(辞退)收取工作服费用时,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。
    1、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,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,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。
    女士春装:衬衣50/件,西装280/套。
    女士夏装:上衣40/件,裙子60/条。
    男士春装:衬衣50/件,西装300/套。
    男士夏装:上衣55/件,裤子55/条。
    2、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,工作满半年以上者,辞职(辞退)时,不收取工作服费用。
    3、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,工作满半年以上者,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,将退回工作服押金。
    4、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,工作不满半年者,辞职(辞退)时,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
    四、处罚措施
    1、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、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。
    2、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,罚款100元/人次。
    3、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%的,该部门直接负责人罚款1000元。

  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运营部负责监督、执行。
   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运营部
    运营部

    电子版下载: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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